关于2019届我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初审通过人员的公示
校内各部门:
根据《国务院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国发〔2017〕28号)、《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六部门关于新形势下进一步促进本市青年就业创业的若干意见的通知》(沪府办发〔2017〕39号)的相关规定,经学院党委审核和学校相关部门初审,共有425位同学初审合格,其中333位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生、24位低保家庭毕业生、4位残疾人毕业生、14位贫困残疾人家庭的毕业生、22位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毕业生、28位特困人员中的毕业生为补贴对象,现公示一周,名单详见附件。
如发现有同学已确定有升学、出国留学或其他不符合要求可拔打监督电话。对经查实虚报冒领求职补贴的毕业生,将责令退回补贴资金,并将不良记录记入本人学籍档案。
公示日期:2019年4月4日——4月9日
监督电话:021-38284379;38284383
学生处就业指导中心
2019年4月4日
上海海事大学毕业生创业求职补贴公示名单.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