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海事大学2020年征兵工作方案
征集在校大学生入伍,鼓励毕业生入伍,是适应新时代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的新需要,是优化兵员结构,提高部队战斗力和强军育人的重要举措。保卫祖国是公民的神圣职责,依法服兵役是公民的光荣义务,做好在校大学生征集新兵工作,为部队选送高素质人材,是我校义不容辞的职责,是一项光荣的使命。为贯彻落实全国征兵工作业务座谈会议精神,上海市下发《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
征兵工作的通知》和召开电视电话会议,部署2020年夏秋季预征工作。根据会议精神,2020年上半年征兵工作推迟至下半年一并组织实施,上半年征兵任务合并至下半年一并完成,新兵分拨计划上下半年合并组织,为做好我校征兵工作,根据上级要求及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深入宣传动员,提高应征入伍报名学生数,在确保征兵质量的前提下,确保完成上级规定的任务指标数。
二、征集对象与时间的调整
取消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可以报名参加2020年上半年女兵征集,以及相应征集年龄放宽至23周岁的规定。应征男青年网上应征报名截止2020年8月1日,已完成上半年报名的将自动转入下半年应征报名;应征女青年网上应征报名截止2020年8月5日,已完成上半年报名的,除年龄满23周岁的2019年应届大学毕业的女青年外,其他人员自动转入下半年应征报名。具体规定按照即将颁发的《上海市人民政府、上海警备区2020年征兵命令》执行。
夏秋季征兵对象:面向我校全体大学生;鼓励2020届毕业生入伍。
征兵时间:2020年3月1日开始,2020年9月30日结束。
三、征集条件
1.所以适龄男青年都要进行网上兵役登记
2020年全国征兵网登记从2020年1月1日开始。
网上登记的范围:凡具有本校学籍的男性学生,2020年12月31日前年满18至22周岁(1998年1月1日至2002年12月31日期间出生)的男性在校生和年龄不超过24周岁(1996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男性应届毕业生、研究生,兵役登记填写《男性公民兵役登记/应征登记表》;有当兵意愿的同学继续在兵役登记的基础上填写《大学生预征对象登记表》。高校女生在校生和应届毕业生为2020年12月31日前年满18至22周岁。
备注:在校大学生及应届毕业生入伍不限户口所在地。
2.基本身体条件
身高:男性160cm以上,女性158cm以上;
体重:男性不超过标准体重的+30%、-15%,女性不超过标准体重的+20%、-15%,标准体重=(身高-110)kg;
视力:右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6,左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5,经准分子激光手术后双眼视力均达到4.8以上,无并发症,入伍前手术需满6个月。其他体格条件按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的相关规定执行。
3.政治条件
根据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四、征兵征集进度
1.预征报名阶段:2020年3月1日-7月1日,完成预征报名与网上报名。具体程序为:
(1)报名日期为2020年3月1日-5月1日
应征报名的学生前往学院征兵报名站(学院学生工作部)报名并填写报名表。应征学生报名时必须携带身份证、学生证、一寸免冠照片两张(照片后须写好专业班级和姓名),另外上海籍学生携带好兵役征。应征学生必须真实完整填写《上海海事大学在校大学生应征报名表》(电子版和纸质各一份)由学院党委进行政治初审,并将初审结果填入报名表中并加盖党委章后交学校武装部(学生服务中心303室)。
(2)预征报名同学进入全国征兵网进行兵役登记(网址为http://www.gfbzb.gov.cn,2020年1月1日开通兵役登记和报名)(往年已经参加过兵役登记的,可登录征兵网对个人登记信息进行核验更新),并申请今年应征报名。
(3)网上确认报名后,打印《在校大学生预征对象登记表》或《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登记表》、《应征入伍大学生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
2.现场确认、体检初审、确定预征对象:2020年4月1日—5月30日。
3.体格检查、政治考核、走访调查、预定新兵阶段:2020年5月5日—8月30日,由武装部组织参加体检,初检合格后由保卫处组织政治审查;武装部参加区征兵办的定兵会议,在校内张榜公示后,确定入伍学生名单,由区征兵办发放入伍通知书。
4.送兵阶段:2020年9月1日—9月30日,根据区征兵办的要求安排送兵,由武装部落实。
5.工作总结阶段: 9月30日前武装部形成书面总结,提出表彰方案,经校征兵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适时召开总结表彰会议。
五、在校大学生入伍的优待政策
1.应征入伍的非上海户籍在校本科生、研究生,在部队服役期间表现好、退役复学后应届毕业、在本市落实就业单位的,可直接申请办理上海户籍。
2.当兵两年可以拥有2年军人养老保险、自谋职业补助、一次性经济补助、家属优待金、学费补助、部队每月津贴以及退伍经济补助,直至退伍返校累计可以收获27万元左右的经济补助。并且在部队期间,拥有机会考取军校,应届毕业生可申请在部队直接提干等。
3.退役士兵服役经历等同基层工作经历。符合条件的退役士兵,报考本市公务员、事业单位等,对考试合格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优先调剂、优先录用。同时,每年在本市人民警察学员的招录工作中,公安、司法部门招录一定比例的符合职位报名条件的退役士兵,对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予以优先录用。
4. 在校生参军入伍退役后复学,免修军事技能、军事理论等课程,第二课堂学分加满。
5.应征入伍的在校本科生服役期满退役复学时,经本人申请、学校批准、报市教委备案,可转入本校其他专业学习。
(1)艺术设计专业、机械电子工程(中荷)专业、电气工程与智能控制(中荷)专业、交通管理+英语专业、会计学(国际会计)专业、会计学(ACCA)不实行转专业优待;
(2)大一至大三入伍的学生可申请转专业,大三转专业需降级转入大二新专业,大四入伍的学生不能申请转专业,其中大一入伍学生退伍返校后需大一结束后一并申请转专业。
6.考研优待政策
(1)普通高校退役大学生,在完成本科学业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 10 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2)每年全国部分高校将安排 5000 人以内专项计划,专门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招生。另外各个高校均设置退役大学生考研专项通道,进行专项录取。
(3)在部队荣立二等功及以上的退役人员,符合研究生报名条件的可免试(指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4)另外初试加分政策与退伍兵专项考研政策,二者只能选择其中一种。
7.国家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校学生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一次性补偿,对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实行代偿,退役后复学或入学的实行学费减免。本专科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 8000元,硕士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 12000元。(以实际缴纳学费为准)
8.退役就业服务。高校毕业生士兵退役后一年内,可视同当年的应届毕业生,凭用人单位录(聘)用手续,向原就读高校再次申请办理就业报到手续,户档随迁;退役高校毕业生士兵可参加户籍所在地省级毕业生就业指导机构、原毕业高校就业招聘会,享受就业信息、重点推荐、就业指导等就业服务。
9.凡今年批准入伍的男性公民,做视力激光矫正手术可向浦东新区武装部凭发票申请最高8000元补助。
10.本校优待参照《上海海事大学全日制在校大学生应征入伍优待的实施意见》沪海大委字[2011]82号执行。
(武装部电话:021-38284366)
上海海事大学征兵办公室
2020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