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2022届毕业生:
你们好!2021年11月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已下发通知各学院宣传毕业生到中西部(含航海类上船)工作有关文件和精神,现将资格申请工作提示如下:
1.2022届本、研毕业生依据《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学生资助 、资金管理实施办法》(沪教委规〔 2020〕2号)第十章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上海海事大学学生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实施办法》沪海大学〔2021〕198号文的政策要求按时申请。
2.办理时间及材料准备
(1)本专科生及研究生在2022年6月30日前在“上海学生资助网” 注册申请“中西部地区基层就业代偿”,生成《申请表》。http://shxszz.shec.edu.cn/infomssh/login_online.jsp
2022届毕业生在2022年6月30日前提交申请,之后系统申报截止。若逾期,视为自动放弃,不接收补报。如存在二次定岗的情况,请在2022年12月31日前提交“二次分配证明”。(3)请申请同学按时将纸质材料("2022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相关文件和材料"电子版已发各学院,有需要的同学请联系学院获取)交至学生事务中心(大学生服务中心201室),一式两份。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2年6月10日
申请补代偿流程及所需材料和模板样张-2022届毕业生.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