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举办首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上海赛区)的通知
信息来源:就业公告  发布日期:2015-07-13  浏览次数:776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文件

 

 

沪教委学〔201543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举办首届中国“互联网+

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上海赛区)的通知

 

各高等学校:

按照《教育部关于举办首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教高函20154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我委定于20156-9月举办首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上海赛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名称

首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上海赛区)

二、大赛主题

“互联网+”成就梦想创新创业开辟未来

三、大赛时间

201568-914

四、大赛目的与任务

按照《通知》要求,完成上海赛区复赛,遴选参加全国总决赛的候选项目。

五、组织机构

首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上海赛区)由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主办,上海市大学生科技创业基金会承办。

上海赛区设立上海市“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组委会,由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主任苏明担任组委会主任,副主任陆靖担任组委会副主任,相关职能处室和大学生科技创业基金会负责人作为成员,负责本市比赛的组织实施。

六、参赛项目要求

参赛项目要求能够将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行业产业紧密结合,培育产生基于互联网的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新模式,以及推动互联网与教育、医疗、社区等深度融合的公共服务创新。主要包括以下类型:

(一)“互联网+”传统产业:新一代信息技术在传统产业(含一二三产业)领域应用的创新创业项目;

(二)“互联网+”新业态:基于互联网的新产品、新模式、新业态创新创业项目,优先鼓励人工智能产业、智能汽车、智能家居、可穿戴设备、互联网金融、线上线下互动的新兴消费、大规模个性定制等融合型新产品、新模式;

(三)“互联网+”公共服务:互联网与教育、医疗、社区等结合的创新创业项目;

(四)“互联网+”技术支撑平台: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创新创业项目。

参赛项目内容须健康、合法,无任何不良信息。参赛项目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报名时需提交完整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所有人书面授权许可书、项目鉴定证书、专利证书等。抄袭、盗用、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者,一经发现即被取消参赛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对于已注册运营的项目,在报名时需提交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

七、参赛对象

大赛分为创意组和实践组。

创意组参赛条件:申报人是团队负责人或创业企业法人代表,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不含在职);团队尚未正式注册或注册时间在201551日之后。

实践组参赛条件:申报人是创业企业法人代表,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不含在职)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创业企业在201551日前已注册。

以创新创业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允许跨校组建团队。每个参赛团队成员不少于3人。

八、大赛奖励

创意组、实践组复赛出线者,根据名次可获得如下奖励:

(一)颁发首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上海赛区)获奖证书;

(二)落户上海优秀孵化基地,获得办公场地“创客+”半年使用权(免租金,每个团队限5),享受创业扶持优惠政策;

(三)有机会获得天使基金20-50万元资助(免初审);

(四)在校大学生获奖项目优先列入上海市大学生创新活动计划项目,给予经费支持;

(五)获得向创投企业的优先推荐权;

(六)获得创业相关的指导交流、策划传播、训练培训、展位使用等机会。

九、大赛流程

(一)报名(201568日至830日)

参赛团队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http://cy.ncss.org.cn)进行报名,也可通过大赛移动端报名(下载大赛APP或订阅大赛微信公众帐号)。

同时,通知各高校于625日之前向上海市教委学生处报送高校联系人名单,具体包括联系人姓名、职务、手机、固话、电子信箱等,市教委将根据教育部安排向各高校分配相关账号和密码。

(二)初赛(2015831日至94日)

本市各高校成立初赛组委会,由校领导牵头、相关部门共同参与,指定专门部门和人员负责该项工作,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动员本校学生踊跃报名,积极参与大赛活动,同时要选派专业教师对参赛项目进行指导。

各高校对报名的项目自行组织初赛。可以参考入围赛评审标准(见附件),审核参赛申报资料,推荐入围的团队项目。

(三)入围赛(201595日至97日)

上海赛区设立评审委员会。委托大学生科技创业基金会邀请行业企业、创投风投机构、大学科技园、高校和科研院所专家组成,负责参赛项目的评审工作,指导大学生创新创业。

按入围赛评审标准对学校上报项目进行审查,选定入围项目(60个左右)参加复赛,高校总申报项目低于60个,自动进入复赛。

(四)复赛(201598日至914日)

根据大赛复赛规则进行综合比赛,评审委员会按复赛评选标准(见附件),按照全国大赛组委会配额择优遴选项目进入全国总决赛。

 

 


 

附件:首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上海赛区)

评选方式及标准

 

 

 

上 海 市 教 育 委 员 会

201573

 

 

 

 

 

 

 

 

 

 

附件

 

首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

(上海赛区)评选方式及标准

 

一、入围赛

(一)入围赛方式

1.创意组

1)入围赛采用网上评分形式;

2)每家参赛团队将接受不少于3名评委评分;

3)评委组评分总和的平均分为参赛团队入围赛最终得分;

4)按参赛团队得分排名,评选出复赛入围团队。

2.实践组

(1)入围赛采用网上评分形式;

(2)每家参赛企业将接受不少于3名评委评分;

(3)评委组评分总和的平均分为参赛企业入围赛最终得分;

4)按参赛企业得分排名,评选出复赛入围企业。

(二)入围赛评分标准及计算方法

1.评分项(每项10分制)

(1)技术和产品

(2)商业模式及营销策略

(3)市场分析及定位

(4)团队介绍及其他说明

(5)财务分析及风险控制

2.每评分项评分标准:

很好:10-9分;较好:8-7分;一般:6-4分;差:3-1

3.各组评分项,每评分项所占权重系数:

1)创意组评分项包括:a)、b)、c)、d)项

2)实践组评分项包括:a)、b)、c)、d)、e)

评分项/权重

权重系数

(创意组)

权重系数

(实践组)

技术和产品

2.5

3

商业模式及营销策略

2.5

2.5

市场分析及定位

2

2.5

团队介绍及其他说明

3

1.5

财务分析及风险控制

0.5

参赛团队和企业得分,分三个级别:

A 优秀 81-100分 (A级别评委推荐晋级)

B 一般 61-80分(B级别评委推荐晋级)

C 60分以下(C级别评委不推荐晋级)

4.评委评选意见及建议

 

二、复赛

1.复赛方式

1)创意组

a)  复赛采用现场答辩形式;

b)  复赛采用8+12模式的答辩评选:参赛团队自我介绍8分钟,答辩12分钟;

c)  每个参赛团队将接受不少于3名评委评分;

d)  评委组评分总和的平均分为参赛团队复赛最终得分,并现场宣布;

e)  评选出前15名团队入围全国总决赛。

2)实践组

f)  复赛采用8+12模式的答辩评选:参赛企业自我介绍8分钟,现场答辩12分钟;

g)  入围复赛环节企业,将被分至4个赛区进行答辩;

h)  每家参赛企业将接受不少于5名评委现场评分;

i)  评委组评分总和的平均分,为参赛企业复赛最终得分,并现场宣布;

j)  按参赛企业得分排名,评选出前15家企业入围全国总决赛。

2.复赛评分标准及计算方法

1)评分项(每项10分制)

a) 技术和产品

b) 商业模式及营销策略

c) 市场分析及定位

d) 团队介绍及其他说明

e) 财务分析及风险控制

2)每评分项评分标准:

很好:10-9分;较好:8-7分;一般:6-4分;差:3-1

3)各组评分项,每评分项所占权重系数:

A 创意组评分项包括:a)、b)、c)、d)项

B 实践组评分项包括:a)、b)、c)、de)

评分项/权重

权重系数

(创意组)

权重系数

(实践组)

技术和产品

2.5

2.5

商业模式及营销策略

2.5

2

市场分析及定位

2

2.5

团队介绍及其他说明

3

2.5

财务分析及风险控制

0.5

参赛团队和企业得分,分三个级别:

A 优秀 81-100分 (A级别评委推荐晋级)

B 一般 61-80分(B级别评委推荐晋级)

C 60分以下(C级别评委不推荐晋级)

4)评委评选意见及建议

三、决赛

由全国大赛组委会举办。


 

 

 

 

 

 

 

 

 

 

 

 

 

 

 

 

 

 

 

 

抄送:上海市大学生科创基金会。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办公室

20157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