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仓港发展服务中心公开招聘 2018年应届高层次紧缺专业人才
信息来源:就业公告  发布日期:2018-04-01  浏览次数:2101

太仓港发展服务中心,于2013年初经苏州市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准成立,为江苏太仓港口管理委员会下属公益类事业单位。为深入实施人才强港战略,着力解决港口人才匮乏问题,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2005年6号令)、《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11〕46号)和《苏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苏办发〔2011〕27号)有关规定,太仓港发展服务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018年应届高层次紧缺专业人才1名。现将简章公布如下:


一、招聘对象

     凡符合本次公开招聘的基本条件及招聘岗位所需专业技能、身体等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无违法犯罪记录,并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和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

(二)2018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硕士研究生及以上毕业生,户籍及生源地不限。

(三)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2年4月13日以后出生)。

(四)下列人员不得报考:1.现役军人;2.在读非应届的普通高校生;3.被辞退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身份的工作人员;4.在国家法定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人员;5.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以及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它情形人员。



三、招聘岗位、人数、条件及报名方式

招聘

单位

岗位名称

岗位简价

招聘

人数

学历

要求

专业要求

其它条件

报名方式

现场报名

太仓港发展服务中心

港航管理人员

从事港航管理工作

1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港口、海岸及近海工程

具有相应学位

2018年4月13日(周五)9时至16时,在上海海事大学交通运输学院楼209(上海市浦东新区临港新城海港大道1550号)进行现场招聘。

只接受应聘者本人现场报名,不接受网络、电话、信函、他人代为报名等其他形式的报名方式。


四、招聘联系方式

符合条件并有意向者可与招聘单位咨询,联系单位:江苏太仓港口管理委员会党政办公室;联系人:谢建华;联系电话:0512-53186592、13913788018。

  


五、资格初审

(一)报名人员须提供以下材料:个人简历;身份证、学生证、各层次学历学位证及复印件1份;《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研究生期间各学期专业成绩单各1份;一寸近期同底彩色免冠照片4张;填写并递交《报名登记表》2份。

(二)报名者须对照《简章》规定的招聘岗位和招聘条件如实申报,所提供的应聘材料必须齐全且真实有效。在整个招聘过程中,报名者凡有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报考的,一经查实,随时取消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责任由报名者自负。

(三)招聘单位对报名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初审后,报送主管部门复审,确定进入考试人员名单,在主管部门网站公示7天,组织符合招聘条件的相关人员参加考试。网址: http://www.tcport.gov.cn/。



六、考试

本次招聘考试开考比例为1:3,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取消招聘计划。经资格初审和复审后,如果考生人数超过30人,则先进行笔试再进行面试;如果考生人数等于或少于30人,则不进行笔试直接进行面试。

(一)笔试

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港航专业知识,笔试不指定复习教材,笔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设60分为合格分数。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主管部门网站http://www.tcport.gov.cn/公布,并在笔试成绩公布后5个工作日内,按招考职位计划数5倍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公布进入面试的人选。

(二)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面试的内容以考察拟任岗位所需的专业技术能力和综合管理能力为主。面试成绩当场公布,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

如果需要笔试,则考试总成绩计算方法为: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如果不需要笔试,则面试成绩就是考试总成绩。如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者在前,如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均相同的,则由太仓港发展服务中心另行安排加试,加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考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一位小数,第二位四舍五入。考试总成绩和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主管部门网站http://www.tcport.gov.cn/公示不少于7个工作日。

  


七、体检

    进入体检的人选,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岗位招聘计划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未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处理。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不合格者不录用。具体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八、资格复查和考核(考察)

    招聘单位对通过考试并且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聘用考察和资格条件复查,考察和资格条件复查时间原则上不得超过15日。确因情况特殊,经主管部门批准可延长至30日。对不符合《简章》规定的本次公开招聘的基本条件及招聘岗位所需专业、技能等资格条件的人员,取消其录取资格。聘用考察(考核)标准参照苏州市公务员招录考察相关要求进行。

    招聘单位申报录取和聘用手续前,因考生体检、考察和资格复查不合格以及因自动放弃录取资格而出现缺额时,经招聘单位申请,主管部门同意,报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可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一次性递补,也可以决定不递补。录用后(录取通知书开出之日起)放弃录用资格的,不再递补。

  


九、录取和聘用

    1.招聘单位根据招聘专业考试成绩、体检结果、资格复查及考核(考察)结论,确定拟录取人员。

    2.拟录取人员名单在http://www.tcport.gov.cn/网站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3. 经公示无异议,有关聘用材料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报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并办理录取或签约、鉴证等相关手续。

    4.录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录取或签约、鉴证相关手续的,取消其录取资格。聘用人员试用期12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

  


十、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2018年应高层次届紧缺专业毕业研究生工作本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对单位和个人违反招聘规程一经查实的,按国家、省、市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中纪律与监督的有关规定处理。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特设监督举报电话:0512—53186598。

    本《简章》由太仓港发展服务中心负责解释。

   

附件:太仓港发展服务中心公开招聘2018年应届高层次紧缺专业毕业研究生报名登记表

登记表.docx